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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时办结制


【信息时间: 2018/1/5   阅读次数: 【我要打印】【关闭】
一、办文、办会、办事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,杜绝久拖不办、办而不结的现象。

二、安排布置工作时要依照工作性质,分清轻重缓急,明确时限要求,对特别紧急的事项要急事急办,随交随办。

三、各部门起草的文稿一般要提前2天以上时间送分管领导领导和主要领导审定。文件收发传递、信息处理等办文工作,属于特急的应即时办理;急件在1天内办结;其它文件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;阅办件的传递原则上不超过5天;外来请示报告类文件,收文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呈分管领导、2个工作日内呈主要领导,领导明确批示或经有关会议研究通过后,相应业务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来文单位作出答复或反馈办理意见。

四、收到招标人(代理机构)提交的完整无误的公告发布申请材料后,需在本单位网站上发布公告的1个工作日内发布;收到招标人(代理机构)提交的完整无误的进场交易、随机抽取代理等申请材料后,1个工作日内安排好交易日程;收到经监督部门确认的中标通知书后,1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;项目中标公示期内无异议的,不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于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。

五、重要会议(活动),物品摆放、设备调试以及会场卫生等会务准备工作最迟要在会前半小时做就绪。

六、对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要在领导要求的时限内完成,没有作明确要求的要随交随办,及时汇报落实情况。